照明设计师面对的不是单一载体,而是一个复杂甚至矛盾的综合空间,在这种空间里如何确定主体,采用什么样的艺术表现手法,实现灯具、景观、光效三者的有机结合,更好的凸显城市空间价值。
城市在景观照明中能修饰形与色,使本来简单的造型变得更加丰富多彩,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人们对于形与色的视感;它还能为空间带来生命力、创造环境气氛等等。通过城市景观照明,赋予城市独有的夜间面貌,用这样的空间氛围容纳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群,让人与建筑和谐共生。
第二,灯光可以使景观年轻化,表现出不同于白天的效果,反映出更具魅力的气质。通过日光,我们看到了空间的完整状态,包括形状、颜色、材料和细节。在夜晚,光线呈现出一种氛围,另一种白天感觉不到的美丽。城市景观照明不仅为人们营造美好的夜间光环境,更促进城市夜经济的发展,提升城市影响力。
第三,城市景观照明,不应遵循静态的照明设计方式,而是更为全面的运动式照明体系,要将人的视角迅速变化所能承载的信息量的多少、空间链接密切程度等感知内容纳入综合考虑的范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