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外照明灯具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:
(1)除特殊要求外,一般应尽量采用定型产品,便于维护更换。
(2)应采用效率高、品质好、使用寿命长、维护量小,有利于节能的产品。
(3)灯具应根据使用场所的要求达到相应的防护等级,夜景照明的室外灯具不得采用0类灯具,水下灯具应使用Ⅲ类灯具,室外安装的灯具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S5,埋地灯具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,水下灯具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8,防护等级见本书
(4)应慎用埋地灯,因埋地灯防护等级要求较高,价格较贵,维护较困难,灯具表面容易积尘及其他赃物,行人附近易产生眩光。大功率埋地灯由于灯具表面温度较高,容易烫伤人,需采取防护措施。
(5)灯具应具有良好的防腐性能,特别是沿海和污染较严重的地区。
(6)为了保障人身问题,灯具所有带电部位须采用绝缘材料加以隔离,做好防触电保护。灯具按防触电保护形式共分为四类,即:0类灯具、I类灯具、Ⅱ类灯具、Ⅲ类灯具,
(7)根据照明总体目标的特点和照明设计要求来选择相适应的光束角,表19-9是灯具光束角的基本分类和应用范围。
(8)桥梁照明使用的灯具应具备适当的防震功能。
(9)安装在高处的灯具应配置防坠落措施。